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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腾讯再就短视频“掐架”,这一次抖音举起了反垄断大旗
钛媒体| 2021-02-03 14:50:00
腾讯字节跳动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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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钛媒体

撰文/李程程

配图/壹览图库


字节跳动与腾讯再次就抖音无法在微信和QQ上分享内容一事“掐”起来了。

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随后腾讯公开回应称,字节跳动恶意构陷,将提起诉讼。

而针对腾讯这份回应,抖音团队晚间立马发布了《关于抖音起诉腾讯垄断的声明》。这份声明还发布在了抖音的微信官方公众号上,很快就冲上了“10万+”。

在声明中,抖音表示,微信封禁最初的理由是“短视频整治”,而在整治期间,腾讯自己却推出十几款短视频产品。互联网是有记忆的,这样的事实基础,不容腾讯公司抵赖,腾讯所谓的“恶意构陷”没有任何依据。

与此同时,微信/QQ与字节跳动旗下的社交产品“多闪”在“用户头像、昵称”的法律纠纷,又一次被提及。

而关于双方的纠纷,法院已经给出裁定。钛媒体了解到,2019年3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裁定,要求抖音立即停止将微信/QQ开放平台授权登陆服务给多闪使用的行为,同时,多闪此前通过抖音获得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也被勒令停用。

对于法院的裁定,抖音虽然表示尊重,但也坚称不认同腾讯方面的主张。在这一次,抖音再次表态称,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抖音给出的理由是,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都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并据此认为,除非腾讯同意,其他任何产品,即使获得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的相关数据,但腾讯旗下产品、游戏及其投资公司却可以“合法使用”这些用户数据。

对于抖音最新的这份声明,截至钛媒体APP发稿,腾讯方面暂时未有回应。

短视频再次成为双方争端的焦点


在双方本轮争端的导火索,也就是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中,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关于微信/QQ禁止分享抖音平台上内容的行为,很长一段时间,微信方面曾以“互联网短视频整治期间,平台将统一暂停直接播放。如需观看,仍可复制网址使用浏览器播放”为由。

彼时,不仅仅是字节跳动旗下的短视频产品,包括腾讯所投资的快手在内,以及市面上绝大多数短视频产品的链接,均在微信上无法打开。

但随后,腾讯旗下及其他第三方短视频应用,如微视、快手等,可以在微信正常分享和播放,不过,截至目前,抖音链接在微信和QQ上,还是无法正常打开。

在这业务庞杂的两大巨头之间,短视频再度成为双方争执的交集。

作为国内短视频最成功的产品之一,抖音(包括抖音火山版)当前日活已经突破了6亿。而与之前腾讯系在短视频赛道略上显窘迫的局面不同的是,微信当前在视频号业务上的成绩喜人,来势汹汹。虽然视频号当前并未公布其官方的数据,但该产品在上线不到半年的时候,张小龙在其朋友圈透露视频号(用户数)已经破2亿。

就在前不久2021“微信之夜”上,从张小龙的公开演讲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接下来视频号依旧是微信重点打造的项目。与此同时,视频号也已经成为众多内容行业从业者下一个掘金的土壤。如果照此趋势发展下去,可以预见,背靠超10亿日活微信生态的视频号,很有可能成长为抗衡抖音和快手两大短视频巨头的第三极,改写短视频行业发展格局。

反垄断成为抖音起诉的理由


在瞬息万变且主张互联互通的互联网行业,字节跳动和腾讯两大巨头,虽说实际上是有小范围的业务往来,但这旷日持久的争端,似乎要成为两家唯一不变的主旋律。

就在上个月,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还喊话腾讯,称微信开放平台无理由封禁和限制了多款飞书小程序,包括“飞书”、“飞书会议”和“飞书文档”等,希望腾讯能够从公平、公正的立场出发,“停止无理由的封杀”。当时,腾讯方面并未对此有所回应。

钛媒体观察到,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抖音明确举出了“反垄断”大旗。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了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在抖音看来,腾讯封禁抖音的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征。封禁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破坏了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营,还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腾讯的)垄断行为,妨碍了技术进步和创新,对于提升经济效率和社会福祉并无裨益,而只能有助于其扭曲其他领域的竞争、巩固自身已有的市场地位”。

抖音对腾讯的起诉,是自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布以来,在公开信息中,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指出,红包补贴、品牌屏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都可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且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在反垄断问题备受关注的大背景下,抖音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备受各方关注。知名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此事发表评论称,互联网巨头之间相互屏蔽的做法非常普遍,不仅微信屏蔽抖音、淘宝外链,抖音屏蔽淘宝外链,淘宝禁止百度抓取网页,因此该案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封闭或开放将产生极大影响。

而与以前态度不同的是,腾讯方面也在第一时间在“鹅厂黑板报”公众号上对该起诉公开发布回应。腾讯表示,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腾讯的相关材料,并认为这是“字节跳动恶意构陷”,同时,腾讯称,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继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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