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博大药考
今年2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印发《部署开展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选两家符合申办条件的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全省范围开展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月15日,以华润(德信行)、美宜佳(春悦林)作为试点,部署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落地实施。
多地试行推动
在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表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乙类OTC是绿色标记,安全性更高。
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2018年10月,北京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同年12月1日,北京首家便利店开始卖药。
2020年3月,甘肃省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要在全省范围内支持非药品经营场所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2020年9月,湖南省印发《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品牌便利店或超市合作,在店内设置专柜或在大型公共场所内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2021年4月,山东济南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及所属10家品牌连锁便利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批通过,成为首批以药品零售(连锁)方式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品牌连锁便利店。
由此可见,多个地区曾放宽过“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
药店会受影响吗?
省部官方发文鼓励大型连锁便利店售卖乙类非处方药,那药店会受影响吗?
甘肃省2020年的《意见》中写到,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专业化药店”探索。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主要以药事服务、药品配送、特殊疾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健康福利管理等服务为价值的新型专业化药店,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到,本次改革的核心要义之一是,支持和鼓励同一集团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引导消费者消费认知和消费习惯的转变,保障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安全便利。未来药店发展或将从两方面深化,一种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为主,解决顾客随时购药的需求;另一种是以药事服务、疾病管理等具有高服务价值“取胜”的专业化药店。
中小药店若缺乏跨界融合的资本,那可考虑提前往“专业化”布局,配备专业能力强的执业药师,积极提升药店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药店人也应该引起注意,未来受重视的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强的药学人才。因此积极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提升药店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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