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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茶因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被罚45万
快消品网| 2021-12-29 11:13:48
喜茶茶饮处罚

来源/快消品网

近日,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茶)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罚款45万元。处罚机关为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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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消品》了解到,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陆翔路店店内发布的关于杨梅等鲜果产品的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喜茶在其下属门店统一通过电子显示屏、立牌等形式发布内容为“杨梅升级 登峰造极;杨梅品种全线升 级为当季东魁杨梅,更大颗更爆汁;喜茶首款水果雪芭脆筒[冰山杨梅脆 筒],真果汁更冰爽”、“精选云南石屏、浙江仙居东魁杨梅,个大核小,果 肉紧簇饱满,风味浓郁”等相关产品广告。前述广告所宣称的部分内容与 实际情况不符。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 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 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 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 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 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外,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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