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深响
作者/深响
“主播长什么样?留个联系方式呗”
下午两点,新人虚拟主播议卿照例在B站打卡完成每日份的六小时直播“KPI”,随着关注的人越来越多,打探真实身份的言论时不时在屏幕中蹦出来。每当遇到这种情况,议卿都会开玩笑回复道:我就是你们看到的样子。
每天拉时长直播,是虚拟主播进阶的重要通道,不透露私人信息,是这一行业的明文规定。
不同于真人主播,虚拟主播是由真人出演二次元形象的一种直播形式,观众看到的是二维或者三维的虚拟形象,背后则是“中之人”通过动作捕捉设备在实时表演。和游乐园里套着戏服的人偶一样,“中之人”穿梭于虚拟和现实之间,一边完善着人物设定,赋予皮套灵魂,一边又要注意边界,避免暴露私人信息。一旦被“开盒”,虚拟形象的生命周期也就终止。
中之人是虚拟主播的“核”,聊虚拟主播,一定无法绕开皮下的中之人。那中之人是如何诞生的?又有何筛选标准?中之人选角团队招募君Studio的负责人虎啸告诉「深响」:契合度是筛选的首要标准,根据甲方提供的人物设定——萝莉还是御姐、奶狗还是狼狗,对身高、语态、肢体协调度做出明确的标准;其次看中之人的职业规划,有主播经验、唱跳技能可作为加分项。从发布招募信息到最终通过,大致经历三轮筛选,每轮通过比例在50%左右。而在日本,虚拟主播头部玩家彩虹社的中之人通过比例仅1%。
相比起虚拟主播已职业化、大众化的日本,国内虚拟主播仍然“圈地自萌”,筛选要求也不高,来应聘的中之人,要么将虚拟主播当作无聊时的副业,展示自我、分享生活;要么将其看作进阶娱乐圈的跳板,当着“平替版艺人”,享受着粉丝的追捧。
皮囊里的人
B站、抖音和快手,是虚拟主播的主要栖息地。屏幕中的他们,有着高度统一的美丽外形和各式各样的人物设定:女性角色多是萌系少女,男性角色则是以美少男、酷叔叔为主,总之就是五官比例完美、身材匀称,符合极致的主流审美。至于物种,吸血鬼、恶魔、巫师,拟人的羊、狼、狐狸皆有之,设定越夸张,中之人在表演时越能毫无顾忌地放大该特点的表现,从而达到吸引特定受众群体的目的。
“大家都是视觉动物,先喜欢皮套,再喜欢中之人,换句话说,观众都是先爱上外形和人设。”虎啸表示,所以虚拟主播都是先有基础的人物设定,再根据设定去寻找合适的中之人。
这就催生了第三方选角团队,不过因为虚拟偶像仍处于小众圈子,市场上专职的中之人选角公司并不多:一种是群头、群演等“散户”在自己的圈子里发布招聘信息;另一种是剧集、综艺选角的专业Casting团队“兼职”,虎啸所在的招募君Studio便是在新人开发、综艺选角等主业的基础上新开设了中之人选角的业务线,如今团队已为短视频平台、游戏大厂做过中之人选角。
目前招募君Studio提供的中之人选角服务分为项目制和劳务输出两类。所谓项目制,即甲方做某个项目需要一定数量的中之人,招募君Studio根据要求在市场上海选,按筛选时长和需要数量核算价格;劳务输出则是在自建的中之人资料库中筛选出合适的人选,以人才输送的形式配合甲方的工作。
归纳下来,无论是海选还是从资料库里筛选,都会经历三轮流程,大致花费两周左右的时间。虎啸解释道,第一轮是资料筛选,根据甲方提供的人物设定,包括人物的动画图片、人物故事介绍,选角团队筛选出外形、声音、年纪契合的候选人;到了第二轮,甲方会再提供配音模板,候选人出镜录制,若是虚拟形象有唱跳技能,中之人也要附带一份自己的跳舞视频,选角团队再从中筛选出一半进入到线下面试环节,在面试时,主要是对个人规划与过往经验的提问,由甲方确定最终的人选。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从筛选、面试到最终录用,中之人都会签约一份保密协议。
在为客户做中之人选角时,虎啸总结出了三个共性的筛选规律:第一,相比起真人选角,中之人对颜值的要求并不高,更看重声音、肢体协调度;第二,女性中之人更具优势,因为当前市面上商业价值和粉丝数量排名前列的都是女性虚拟主播;第三,有经验者优先,“重新培养耗时又耗力,大多数客户都想找现成的。”
找到合适的中之人只是开始,打造出一个成熟、鲜活的虚拟偶像还需要后续不断的练习和磨合。一方面中之人要熟练地操作直播设备,据齐鲁晚报报道,虚拟主播许安一的“中之人”每天直播2-3场,直播前需要花20分钟的时间做准备工作,包括穿戴动作捕捉设备,这个设备就像是一根根带子绑在身体各处,通过技术渲染后,许安一便能精准地演绎出中之人的动作表情。
另一方面则是在直播时完善虚拟形象的世界观与人设,换句话说,中之人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创作者。比如虚拟主播议卿个人简介中写的是“金丹晚期修士”,每次直播时,议卿的皮下都会填充一些个人色彩的内容,比如口头禅、直播背景,让整个人设更饱满。当然人设“吃书”(推翻原有设定)的现象在虚拟主播中也很常见。如果原定的人设性格与中之人有偏差,也会重新设定人物故事,融入中之人的长处与特性,这样呈现出来的虚拟形象会更真实。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当虚拟形象与中之人“合为一体”的时候,虚拟主播便“活了”。
生意经
“活了”,就意味着可以投入市场赚钱了。
头部虚拟主播的吸金力在直播中得到了印证。由字节跳动与乐华娱乐联合打造的虚拟女团A-SOUL,贡献的营收在行业内相当可观。据乐华娱乐发布的招股书,2021年与虚拟艺人有关的泛娱乐业务营收为3787万元,同比增长79.6%。仅五名成员的直播打赏收入,每月超过百万元。
日常彩虹社旗下的英文虚拟男团Luxiem成员Vox Akuma今年五月份在B站开启了国内的首次直播,大公司的加持与精细化的人物设定,在短短1.7小时的直播中,付费人数接近4万人次,单场直播营收达到111万元。
尴尬之处在于,“二八效应”也在这个小众圈子里上演。虚拟主播的营收结构与真人网红主播类似,直播打赏为主,仅有少数的头部主播有商务代言的机会。但因为当前国内的付费土壤并不成熟,直播打赏带来的收入也不能养活所有的虚拟主播。据SCUT数据中心,截至2021年11月,在B站相对有关注度的3000多个虚拟主播中,一半以上的月收入为0。
而打造一位虚拟偶像的成本并不低。我们可以把虚拟偶像理解为将“艺人”拆成了虚拟形象、图形技术、中之人三部分。目前布局虚拟偶像赛道的多为科技公司,钱大多砸在了虚拟形象IP和图形技术层面。比如虚拟的皮套,即形象立绘和Live2D模型,价格视精细程度而定,一般在几千到上万不等,再加上UI设计和直播设备,成本更要叠加。
根据瑞银报告的说法,高级虚拟人物的先期投入成本平均为3000万元。以A-SOUL为例,A-SOUL大部分的直播场次是以3D呈现,为了真实还原肢体语言和舞蹈动作,每场直播成本达到百万级别。
技术成本居高不下,中之人的成本控制相对“灵活”。虎啸解释道,比如公司会强调有经验者优先,降低培养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再比如,中之人的签约也没有固定的标准,有的公司与中之人签订艺人经纪合同,有的公司则是签订劳动合同,方式不同,分成的比例也有不同。不过,若公司没有掌握好“度”,过度压榨中之人或者分成比例不公平,也会出现真人MCN机构与头部网红一样的矛盾,最终中之人出走、虚拟偶像“休眠”。
那虚拟偶像还是一门好生意吗?鲸禺文创的创始人廖启铭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曾提到,培养真人网红和虚拟偶像都会有投入,但真人网红具有偶然性,会有泡沫;虚拟偶像的本质是IP,有作品的虚拟偶像具备持续的IP价值,效益能够延展叠加。相比起真人偶像,虚拟偶像相对可控,可以规避一定的风险,但另一面,虚拟偶像仍然需要中之人作为补充,只要是人,就有不确定性,资本追逐的“永不塌房”也就只是一句口号。
归根究底,虚拟偶像仍然是技术驱动的产业,目前行业仍然处于摸索的阶段,随着越来越多从业者的入局,虚拟偶像的未来也不止于此:“未来的元宇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虚拟形象,每个人都是中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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