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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30年的野蛮生长期结束
青眼| 2021-05-30 13:56:24
美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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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青眼

作者/建安

“安全用妆,美丽有法”,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5月24日至30日)活动已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打响。青眼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获悉,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

近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戚柳彬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走进湖北化妆品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在随后举行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调研座谈会上,戚柳彬站在监管角度详细回应了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专项整治儿童化妆品

今年1月1日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正式实施,新法规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化妆品监管进入2.0时代。一系列新的变化,使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是国家药监局连续第3年打造的化妆品普法活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通知指出,今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宣传的重点包括新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贯、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和进一步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其将围绕三项宣传重点,结合线上线下宣传,国家、省级药监部门联动,相关直属单位、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社会公众等广泛参与。

其中,儿童化妆品是今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关注的重点。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由于人群特殊,儿童化妆品往往有更谨慎的产品配方安全考量,产品和原料都须通过针对儿童使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作为儿童产品投放于市场。

“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的关注,监管再怎么重视都不过分。”戚柳彬表示,2012年《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包括进口儿童化妆品在内很少有产品获得批准。“针对儿童化妆品,近期还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30年的野蛮生长已结束”

不只是儿童化妆品,在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中,“功效评价”颇受行业及众多企业的关注。
本次座谈会上,有湖北化妆品企业代表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领导一行反馈了“产品功效评价带来企业检测成本大幅升高”的忧虑。戚柳彬表示,功效评价确实对行业影响深远。“中国化妆品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未来发展该往哪个方向去走?作为监管部门,我们期盼行业能进一步得到规范健康的发展,所以有些地方到了该调整的时候。”
座谈会现场,戚柳彬还多次点赞作为特邀媒体与会交流的青眼,认为相关文章写出了监管部门在落实新条例上的一些想法(详见青眼文章《今天,中国化妆品正式进入功效评价时代!》、《化妆品企业这项成本上涨近百倍》)。“青眼文章写得相当好,某种程度上说,它们对功效评价的解读思路很准确。”戚柳彬称,化妆品行业30年的野蛮生长时代已经结束。
戚柳彬进一步称,长期以来,化妆品企业都将工作重心放在宣传推广上,“重营销轻研发”已经成为行业普遍现象。他认为,化妆品作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产品,需要扭转企业不重视研发的理念,否则就会“劣币驱逐良币”。
“站在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化妆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才有未来。”戚柳彬指出,未来化妆品产业的增长需要有技术含量,需要企业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去搞研发。就功效评价本身而言,监管部门意在通过强势的政策引领,号召企业重视研发,同时也意在让那些重视研发的企业脱颖而出。

“舆论对全成分提交存在误解”

与此同时,新条例规定化妆品备案需提交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让企业忧心忡忡。绝大多数企业认为,产品配方属于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如果提交的备案配方遭泄露,会对企业造成损失。本次座谈会上,亦有湖北化妆品企业代表就这一项规定表示担忧。 

“要求提交完整配方无异于向企业要银行卡密码,这是规定刚刚出来时出现的一种声音。”戚柳彬表示,“但这是对该项规定的误读。”他介绍,药监局为防止产品配方信息泄露,各级别都设置了严格的审查管理权限,作为直管副司长也不能查看配方中每个成分的具体含量。

此外,对于有企业代表提出标签备案管理可能引发包材大量耗损的问题。戚柳彬明确指出,新的法规出台,长远目标是规范行业有序发展,尽量减少短期内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冲击。“新的标签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会给大家留足合理时间去消耗包材库存,延长过渡期。而且,未来很多产品会根据功效评价结果判断标签是否更改,这方面也会给足企业做功效评价的时间。”他透露,电子标签管理办法将出台单独的法规文件。

而对于颇受行业关注的原料报送码,戚柳彬坦言,虽然推行过程中受到来自中外企业的压力,但原料报送制度只会越来越严。他认为,化妆品安全来源于原料安全,对化妆品的监管,当然要保证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安全。“除非意在与中国化妆品市场绝缘,否则必须硬性要求原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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